司法部定期在其网站上发布有用的公告。雇用外国工人的公司应该偶尔检查这页,并与他们的员工分享相关信息。以下信息是司法部网站一页的译文:
要求推动积分卡在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政务服务平台的应用,实现人社信息共享复用、业务跨省“一网通办”,解决群众痛点问题,提高服务效能。
在自由市场中,雇主很少关注候选人的位置——超出面试候选人的实用性、他们可能寻求的任何搬迁费用,以及调整新职位的困难。
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或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2年的,可以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回到未就业证明,这个情况,我需要装作我回国以后就完全没工作的样子,到11月才开始在上海公司实习,6-11月已经六个月了,所以我到老家当地档案保管单位开了一份未就业证明。但那边工作人员特别不情愿,因为他们其实没有任何办法来证明你到底有没有就业,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电话里嘴都说干了,各种卖惨……才说服了档案中心老师给我开了这份证明。我自己网上找的模版,写清楚时间段和无工作记录,让他们签字盖章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