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上海7月30日电 (记者 曹玲娟)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今天在沪宣布,通过数据充分共享和系统优化改造,上海人才引进落户已全面实现“一网通办”。自8月1日起,上海人才落户“一网通办”系统全面启用,原经办系统不再受理新的业务申请。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沪委发〔2015〕7号)和《关于深化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15〕32号),进一步构建更加开放、更具竞争力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环境,大力集聚创新创业人才,制定本实施办法。
其他不符合2、3项条件的,需要在国(境)外学习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的,应同时获得国内外高校的学历、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