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省推出居民身份证快递服务,对申领人自愿选择办理居民身份证快递业务的居民身份证,制证后以邮政快递方式直接投递至申领人指定的省内地址,邮寄费用由申领人向快递公司支付。2020年开始,凡在我省申领的居民身份证,包括跨省异地受理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证件,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制证后,统一实行快递服务,寄送至申领人指定的省内外地址,无需申领人承担快递费用。
去年9月,“个人出入境记录查询”功能在“随申办市民云”App正式上线,查询结果页面还显示市公安局的电子印章,方便申请人下载打印。近期,这一功能又在“一网通办”总门户上线运行。
近日,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四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将于2020年4月10日起实施,现对《意见》起草背景和主要内容作以下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