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如确需引进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须在 2018 年 5 月 25 日前由其政府主管部门、所在区政府或市级以上开发园区主管机构的人力资源工作部门,以正式公文形式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由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受理)。
在国庆佳节之际,“中国城市规划”将陆续精选系列文章,展现我国城乡规划领域的重大发展和成就,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南师大就业办的老师说这短信就是一种幽默的表达方式。幽默也好现实也好,却倒是真正给上海的教育管理部门提了个醒:我们是不是要继续为外地籍的教师提供如此便利的户籍政策?这样的政策是否反而坏了我们的教师团队?如果要人民教师和其他任何职业的人群一样面对同样的户籍政策,这样是否公平一点?当然更加重要的是,这样对于上海的孩子们来说更公平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