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积分缴纳对个人的影响有哪些?

无忧积分落户代办

2017-11-01

1999

摘要:在上海缴纳着积分,可关系到境内来沪人员的相关权益,但很多人都会忽略。具体有哪些权益和积分息息相关?

但凡在上海工作的人,一般都会缴纳积分。积分虽然每月缴纳,但目前用的机会不多,所以大家对积分也不怎么关心!可是积分关系到你的生活方方面面,很多新政策比如拍牌、买房、落户、居住证、居住证积分、养老金……都跟积分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不能忽视积分。

一、拍牌资格

根据《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上海参加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的条件为:

1.本市户籍,或者持本市居住证明且自申请之日前已在本市连续缴纳满3年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2.未拥有沪牌车及持有沪牌额度证明。

3.拥有驾照。

4.申请日往前1年内无以下交规违法内容:

  • 累积记分达到12分

  • 本人驾照记5次违章

  • 有驾照吊销、拘留的处罚

二、买房资格

根据2016年3月24日发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上海购房,需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

三、落户

根据《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

4.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同时,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可以优先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四、规划居住证资格

1.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

2.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在上海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具体为申请当月处于就业及缴纳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状态,且申请前当月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

五、申请居住证积分资格

在上海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居住证》,并参加上海职工社会保险的境内来沪人员

同时,积分每缴纳满1年可积3分;若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根据不同的缴纳基数,高分值是120分。

六、医保待遇

按照上海目前规定,在缴费期间,如果医保断缴,个人医保账户不会“清零”,只要你医保卡里还有余额,仍然可以拿医保卡在医保医院看门急诊,在医保药房购买医保药品,直到余额用尽。要想恢复正常医保待遇,恢复缴费即可。

此外,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含视作缴费年限)累计超过15年的,职工退休后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这里的15年是“累计”,而不是“连续”。

2017年居民医保的登记缴费受理时间为2016年10月8日至2016年12月25日。符合居民医保参保条件的人员错过登记缴费期的,仍可规划参保手续。参保人员按照年度标准缴费,并经三个月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七、养老金领取条件

(一)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达到国家、本市规定的退休年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从事管理和技术工作年满55周岁,直接从事生产服务工作年满50周岁(不包括事业单位在编的干部身份的女职工)

2.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3.缴费年限(含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累计满15年。

(二)养老金领取地

1.户籍地上海,在上海开养老保险账户,领取地在上海;

2.户籍地不在上海,在上海缴费满10年,基本养老关系在上海,领取地为上海;

3.户籍地不在上海,在其他城市先后缴费满10年,领取地为后一个缴纳积分的城市;

4.户籍地不在上海,无一处缴费满10年,领取地为袁户籍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