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宝山中小学入学细则

无忧积分落户代办

201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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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一、各校按照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班额控制在40人以内,接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校,如有困难可适当放宽班额。如超过45人,需书面申请报基教科审批,按审批意见执行。有条件的地区,小学班额可以安排30人左右,初中班额可安排35人左右。二、根据沪府发〔2011〕74号文件…

一、各校按照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班额控制在40人以内,接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校,如有困难可适当放宽班额。如超过45人,需书面申请报基教科审批,按审批意见执行。有条件的地区,小学班额可以安排30人左右,初中班额可安排35人左右。

二、根据沪府发〔201174号文件,我区在大场镇、庙行镇、罗泾镇、高境镇、友谊街道、吴淞街道试行上海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上海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凭户口簿原件、《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预防接种卡、入学告知书到居住地所在对口学校规划入学报名登记手续。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镇、学区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三、按市教委关于建立健全验证制度的要求,切实做好持有上海居住证件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凡需在宝山接受义务教育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均需提供相关证件,由其父母或父母一方持1年及以上有效的居住证件、务工证明以及同住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证件,到学校申请就读。

各镇、各学区要按照外来务工人员持有上海居住证(人才引进类居住证、就业类居住证)、持有上海临时居住证并缴纳社会保险、规划灵活就业登记、以及具有街镇出具1年以上就业证明的先后顺序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地区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可统筹安排进入政府委托的民办小学就读。小学毕业学生统一安排至全日制初中就读。初中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四、各小学425日在校门口和学校服务区域范围内的各村、居委张贴领取新生入学《告知书》的布告,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工作政策、报名时间、地点,以及报名所需携带的各种证件。

五、2013年小学入学年龄为2007831前出生的儿童。上海户籍适龄儿童入小学报名时,家长需提供户籍证明、《居住地登记回执》和预防接种证。非上海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时,家长还须携带1年或以上有效居住证件、1年以上缴纳积分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外来灵活就业人员专用)、或街镇开具的1年以上务工证明)及随迁子女的居住证件、预防接种证。2013518—19日为公办小学新生报名时间。

六、积极稳妥做好小学毕业初中招生工作。

公办学校按户籍所在地(或持试点街镇居住地登记回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在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内,招收辖区内适龄学生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受教育行政部门调配的学生入学。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非宝山户籍小学毕业申请在宝山继续就读初中的学生,将由教育局根据各区域教育资源条件,统筹调配安排。

跨区县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小学毕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回户籍所地区县就读初中,也可申请在宝山就读初中。在外区县就读小学的宝山户籍(或持试点街镇居住地登记回执)毕业生,要求回宝山的,按市教委有关规定,在我区收到相关材料后,统筹调配初中入学。

已在宝山九年一贯制学校就读的学生,原则上继续在本校升级,直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若申请到民办或跨区域回户籍学校就读初中,需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根据有关规定规划手续。

规划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2013430日。

七、民办学校要按照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内招生,规范招生程序和方法。民办初中报名时,学生需携带户籍证明(或有效居住、就业证件)、《居住地登记回执》、《上海中小学生成长记录手册》。民办初中、小学继续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办法。51-7日,开通民办学校报名网站接受学生报名。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采取电脑派位或面谈的方式招收新生。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报名费和面谈费。面谈程序要规范,面谈内容不应涉及学科文化知识。民办初中学校面谈时间为2013511—12日,民办小学面谈时间为2013518—19日。

民办初中学校于2013526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民办小学于201369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民办学校的自主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须向区教育局申报备案,由区教育局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