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访问的是:临港公司注册,临港注册公司,上海临港注册公司,临港公司注册

0元注册+3天升速出证+免费提供地址+赠送核税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规定:“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