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债务风险的,一定要具有强烈的法律意识,可以依法依规处理,公司的有限责任也是在依法依规运作的前提下才能起到作用,进行保护股东个人利益不会受损害,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避免因为违法行为导致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在实际中试图通过注销公司以逃避债务的行为是不可取的。同时作为债权人面对债务人公司出现注销情形时,无须害怕债权消灭,仍可委托专业律师进行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她说:“仅仅因为这是一家国际大公司,并不意味着这些小人物没有受到影响。”我们也一样。”
10月19日,上海市司法局通过行政法规,允许外国(非中国大陆)仲裁机构在上海自贸区临港新区注册。该机构一经注册,即可管理设在中国大陆的涉外民商事仲裁。此前,中国国务院于8月发布了一项高级别自由贸易区(FTZ)计划,计划扩大在中国大陆运营的外国仲裁机构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