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管理办法》未提及《总体规划》第四条规定的“中外当事人在资产、证据、诉讼保全等仲裁程序之前和期间适用和执行临时措施的情况”。这些问题必须澄清
“这是反腐败活动家一个显著胜利,我们欢迎英属维尔京群岛政府在作出这一承诺公开,”她说。 “现在重要的是,政府,与所有其他海外领土一起,实行登记上的时间,在一个开放的数据格式,免费提供给所有来访问信息。”
通过之前的管理办法,虽然外国仲裁机构在上海保税区设立代表处,这些都是主要集中在促进和后勤支持而不是管理在中国坐的情况。管理办法的通过,将可以看到,以加强在这一领域,并显示一些肯定,国外仲裁机构现在可以管理在中国落座的情况下,经有关成功注册舒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