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时调整引进人才范围。
2010年8月上海市政府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包括高学历、高级专业、高新技术在内的11类人才可以享受直接落户的政策。
因为他毕业以后就来到上海工作了,自己的档案不知道在哪里?有的人说是在学校,打电话到学校,管理档案的老师说没有,说是毕业以后档案都寄回他们户籍地了,于是又到户籍地去找还是没有找到,这个问题就比较大了,如果没有档案的话那么就意味着他的这个户口就申请不了,这可怎么办呢?
(一)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上海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上海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申请人姓名、曾用名一栏,应严格核对新的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进行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