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申请办理居住登记后,工作人员会在收到申报材料后的2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符合条件的,会通过“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微信公众号予以反馈。
3.职工缴存账户基础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有误或缺失的,应当及时持本人身份证明和原单位(或托管单位)相关辅助证明材料至所辖公积金服务网点,办理个人信息变更手续。变更后,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一并办理销户提取。
2.对账户处于封存状态、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如本人提出申请,可按照我市个人缴存公积金的有关规定,申请以个人缴存者身份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