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人员换发新版积分卡,主要由相关服务银行会同用人单位通过批量办理的形式集体组织换发。原则上由用人单位选择工资代发银行作为申请人新版积分卡开户银行。工资代发银行多于1家的,由用人单位选择其中1家作为新版积分卡开户银行;工资代发银行不在11家服务银行范围内的,可从中选择1家作为新版积分卡开户银行。
1、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初审机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照《试行办法》规定的条件,负责对申报单位的引进人才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在正式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2、总部在沪银行及其在沪分行、国有商业银行在沪分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沪分行、政策性银行在沪分行,以及上述银行在沪持牌运营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