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解人口升速增长与资源环境紧约束之间的矛盾,严格控制常住人口规模,至2035年常住人口控制在2500万人左右。按照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负增长要求,锁定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3200平方公里以内。
(二)企业连续3年每年营业收入利润率10%以上,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科技企业连续3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以上,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二)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上海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上海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