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上海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上海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从2018年9月21日第一次递材料,到12月28日收到身份证,我的上海落户之旅可以说是一帆风顺。特别要感谢张天乐大佬的落户攻略,人才中心人手一本。还要感谢我万能的母亲,作为我坚实的后备力量,为我搞定一切难搞的材料。为了给即将到来的本命年攒攒人品,就有了这篇文章,分享我落户的实战经验,包括一些新的改动和可以加快的步骤,给将来有需要的学弟学妹们参考~
根据补偿政策,居住在村里的人,即使是那些不属于业主的人,只要他们的户籍登记,或者户口,在4月10日之前在村子里备案,就可以得到一个40平方米的公寓的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