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武中公规[2018]7号)第五条第二款规定,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使用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且贷款未结清的,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六个月后,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剩余金额,且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金额。
买房:非上海户籍居民单身不能买房。在已婚居民的情况下,他们可以购买一所房子,只要他们在上海做了五多年的社会保险。
在这70年中, 规划,作为国家治理手段和战略蓝图,对于聚集和合理利用资源,引领城镇化可持续发展,改善人居环境,增进民生福祉,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