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缴存地”住房套数查询操作中,凡职工在直属、广陵或邗江管理部缴存的,应当至少合并查询市区和邗江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在江都、宝应、高邮、仪征、油田或仪化分中心缴存的,应当至少查询当地家庭住房登记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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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四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将于2020年4月10日起实施,现对《意见》起草背景和主要内容作以下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