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为把疫情影响降至低,我区近日出台政策适度扩大救助范围,加大救助帮扶力度。明确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支出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进一步扩大低保、特困覆盖范围和临时救助范围。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审核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