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省推出居民身份证快递服务,对申领人自愿选择办理居民身份证快递业务的居民身份证,制证后以邮政快递方式直接投递至申领人指定的省内地址,邮寄费用由申领人向快递公司支付。2020年开始,凡在我省申领的居民身份证,包括跨省异地受理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证件,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制证后,统一实行快递服务,寄送至申领人指定的省内外地址,无需申领人承担快递费用。
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须交验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或户口簿、本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证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证(发证之日六个月内有效)、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购房全额发票、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