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假如他在2020年8月再次申请办理租房提取,可提取月份数为2020年1月至8月,并分段采用不同比例计算,即1月至6月的提取比例为65%,7月至8月的提取比例为80%。可提取额度为1000×65%×6+1000×80%×2=5500元。
各学校的“校园开放日”一般安排在双休日进行。“校园开放日”不得组织学生报名,不得组织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或面谈,不得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也不得留下家长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