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人才,积120分。
据介绍,这项便民服务从今年1月开始试点,初期只针对引进人才、博士后出站、留学回国、外省市公务员调入、居住证转本市常住户口五类进沪人员及其随迁家属申请在徐汇区“社区公共户”内落户的情况。
《通知》明确,2018年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直接落户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程序与2017年基本相同,2018年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直接落户标准分仍为72分。凡录用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可根据《通知》的相关要求,在2018年6月15日前,向相关受理机构递交申请材料。其中,博士毕业生的受理时间可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