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崇明还将建设沪崇启铁路,它是北沿江铁路的重要节点,也是沿海铁路的重要组成部分。
《武汉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武中公规[2018]7号)第五条第二款规定,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使用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且贷款未结清的,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六个月后,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剩余金额,且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金额。
注:这个分类不是完全绝对,有些学校既看户籍,也看学籍。实际执行的时候以当年的招生情况为准,人户一致的在公办对口录取中是属于高优先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