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上海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上海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按照以往的人才引进落户政策,从企业到个人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三、四十种,如果是非应届毕业生,有更换过工作单位,或带配偶、子女随迁的,需要的材料更复杂。”吴江说道,“就拿张欢庆来说,走旧系统,他要先提交学历、学位证到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认证,大约需要等待1个月。之后还要到税务、人社等部门开出纳税、积分清单,再交由单位盖章。一趟下来至少耗时数月,往返多个部门。”
网上服务平台:指“上海市民信息服务网”、“上海积分卡”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