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落户和留学生落户,对配偶并未做特殊要求,申请人条件满足,配偶即可申请随员(留学落户中配偶申请落户,结婚的时间要早于留学回国时间)。
市民:由于工作调动,房子换了两次,2012年和2014年各办理过一次公积金贷款,都已经结清,现在第三套房使用的纯商业贷款,请问可以吗?
根据《户口规定》第五十六条等规定,房产转让的,应当及时将户口迁往现居住地房屋坐落地址;没有住房的,可以将户口代交在县(市)或设区市市区城镇地区范围内的家庭亲友处;确无他处落户的,可以凭无房证明,将户口代交在现户口所在地的公共集体户。新房交付使用后,应当按《户口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等规定,及时将户口迁入该房屋。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在签订二手房购房协议书时,对登记在该房屋的户口迁移,买卖双方应当有明确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