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如果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的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回国后2年内来上海并持续在本市工作,与本市相关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最近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一)到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或房屋委托代管单位出具证明以证明其自卓的确需要大修;
6、定向微调新片区住房限购政策,对符合一定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才,购房资格由居民家庭调整为个人,可购买新片区普通商品房一套;缩短非本市户籍人才在新片区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障金的年限,将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调整为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