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鹤敦促美国参议员“加深相互了解”解决贸易战
■3.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信誉良好、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且在2018年5月31日前在本市注册登记(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的,不受上述注册资金和注册登记时间限制);
人民网上海7月30日电 (记者 曹玲娟)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今天在沪宣布,通过数据充分共享和系统优化改造,上海人才引进落户已全面实现“一网通办”。自8月1日起,上海人才落户“一网通办”系统全面启用,原经办系统不再受理新的业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