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 5号)等要求,2019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满足下列两种情形之一:
会上,崇明区委书记唐海龙还介绍了崇明在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农业废弃物处理等方面为提升生态环境所做的努力,并表示崇明将在今年年底实现全岛5G全覆盖。
◆本市核发的(或外省市核发且通过本市考核复评的)国家二级以上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