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进人才本人或其配偶在沪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配偶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如系配偶个人产权房,另须提供配偶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作为企业人力负责人,吴江感慨如今“一网通办”的便利,“现在,企业在新系统注册时,可一次性提供企业相关材料,系统通过大数据比对、前置调阅人才档案等举措,简化纸面材料,减轻企业负担。”刘旭慧则提到,她再不用多次往返人才服务中心,只需在办公室登录“一网通办”企业账户,就可以进行落户材料的在线提交、预审,“就连过去多份需要盖章的材料,如今都可以在全电子化的系统内,实现批量电子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