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更加简化,实现“数据一网共享”。以往公司办理上述四项人才落户类业务都要分别在不同的网页注册登记,还要分别跑不同窗口递交相同的单位材料。现在只需一个公司CA数字证书登录“一网通办”自助经办服务平台,在网上就能全部搞定。
申请单位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事务所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信誉良好,并在本市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其上级法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不适用。这一政策仅针对上海市高校的应届研究生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