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公办小学的本区廉租房户籍的适龄儿童。
近日,上海市人社局出台了《关于助力复工复产实施人才特殊支持举措的通知》。 在这份通知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关于留学生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
为了同其它城市争夺更优秀的人才,上海在去年8月7日出台了《2018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其中特别规定,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只需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就可直接落户。
解读:目前,国家对单位缴存的职工“贷后停缴”,缺乏明确的约束性规定。因此,我们提出制定指导性意见,鼓励“贷后停缴”的职工继续履行缴存义务,即职工缴存账户封存后未重新就业,如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可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其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可用于自动代扣还贷。下一步,在国家、省、市将研究出台有关“贷后停缴”方面的约束规定后,我市将严格执行,进一步规范“贷后停缴”行为。
在我眼中,上述“临港50条”更成为一个里程碑,标志着上海不再“陪跑”严格限制人口流入的帝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