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回到未就业证明,这个情况,我需要装作我回国以后就完全没工作的样子,到11月才开始在上海公司实习,6-11月已经六个月了,所以我到老家当地档案保管单位开了一份未就业证明。但那边工作人员特别不情愿,因为他们其实没有任何办法来证明你到底有没有就业,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电话里嘴都说干了,各种卖惨……才说服了档案中心老师给我开了这份证明。我自己网上找的模版,写清楚时间段和无工作记录,让他们签字盖章就好了!
想想深圳是怎样“逆袭”的吧,而杭州是长三角、乃至全国最像深圳的城市,所以上海真的要有点危机感,有点长远眼光!
我帮他想办法处理了异地社保问题,办理学历认证,重新规划了落户路径,最后落户成功。
(2)配偶随迁的,提供《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配偶随迁)、身份证、户口簿及在外地已退休或无业(失业)的相关证明。(须提供全国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并附详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