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上海7月30日电 (记者 曹玲娟)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今天在沪宣布,通过数据充分共享和系统优化改造,上海人才引进落户已全面实现“一网通办”。自8月1日起,上海人才落户“一网通办”系统全面启用,原经办系统不再受理新的业务申请。
答:“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是指:合同期限在3年及以上,且自申办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及以上的有效合同。
(1)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