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武中公规[2018]7号)第五条第二款规定,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使用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且贷款未结清的,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六个月后,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剩余金额,且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金额。
Learn more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组合贷款的基本条件:
城市的建设其实就是以人为本,对于未来的发展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设计的过程把人的作为最主要的因素考虑在第一位,从人的生活、工作学习等等方面进行综合的考虑,强调一个和谐的氛围。
然而,特大城市继续控制他们的人口规模,并有严格的标准来准许户口。
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到公安部门或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补办或更正。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持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上海市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3、预约线下交材料、现场核实材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