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如确需引进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须在2021年6月18日前由其政府主管部门、所在区政府或市级以上开发园区主管机构的人力资源工作部门,以正式公文形式向上海市高校招生和就业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由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受理)。
非沪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提取住房公积,此提取为销户提取,一般情况下,审核通过后当场就可以办理完成,请慎重考虑
可能是今年各城市抢夺人才比较严重,上海落户审核比去年快了很多。去年我有个同事也是9月底10月递交的材料,等了两个月审批通过,这时候好像名额满了,又等了两个月才被通知领取批复。所以加起来等了3-4个月才领到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