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户口规定》第五十六条等规定,房产转让的,应当及时将户口迁往现居住地房屋坐落地址;没有住房的,可以将户口挂靠在县(市)或设区市市区城镇地区范围内的家庭亲友处;确无他处落户的,可以凭无房证明,将户口挂靠在现户口所在地的公共集体户。新房交付使用后,应当按《户口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等规定,及时将户口迁入该房屋。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在签订二手房购房协议书时,对登记在该房屋的户口迁移,买卖双方应当有明确的约定。
年留学生落户上海政策会有什么变化上海海留学生落户政策是5年一个周期,2020年末是这个周期内最后一年,之后的政策听人说会比现在更加严格,你可以问下上海凡图人才咨询的老师,上海留学人员落户他们做留学生落户,对政策比较熟悉。
解读: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按照《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中“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有关规定,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对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抽查情况的通报》(建办金函189 号)中“不得发放3 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明确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下同)的发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含)以上住房、第三次(含)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