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师大就业办的老师说这短信就是一种幽默的表达方式。幽默也好现实也好,却倒是真正给上海的教育管理部门提了个醒:我们是不是要继续为外地籍的教师提供如此便利的户籍政策?这样的政策是否反而坏了我们的教师团队?如果要人民教师和其他任何职业的人群一样面对同样的户籍政策,这样是否公平一点?当然更加重要的是,这样对于上海的孩子们来说更公平一些。
(一)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国际知名科研机构等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在世界500强知名企业、跨国公司等担任高级管理、技术、科研职务,或者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留学人员,以及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等,全职来本市工作后可直接申办落户。
b.如子女在国外出生,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暂未回国的,可在回国后申请补办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