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2018年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直接落户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程序与2017年基本相同,2018年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直接落户标准分仍为72分。凡录用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可根据《通知》的相关要求,在2018年6月15日前,向相关受理机构递交申请材料。其中,博士毕业生的受理时间可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
小陆,户籍地为浙江省杭州市,在上海某大学毕业后,回杭州工作了7年,并在杭州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后她来到上海,并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了上海,且在本市累计缴费10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