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是指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户籍地乡镇以上人口计生部门有关证明出具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治安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以及其他需要的相关证明。
需要重点说明的是:由于正值疫情期间,我们提倡职工尽量通过线上服务渠道办理销户提取业务,避免集中到公积金服务网点办事。职工缴存账户信息完整、准确的,可关注“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完成实名认证和银行卡绑定后,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30~下午4:30)点击“我的账户”→“业务办理”→“我要提取”→“封存半年提取”,升速办理销户提取。
答:是指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正常缴费累计满7年,即累计满8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