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初,潘开始频繁访问当地民政事务处。首先,他与妻子离婚并与嫂子结婚,从而使她有资格在户口注册。一旦这个行政障碍被清除,他与她离婚并与另一个嫂子重复了这一过程。与此同时,家里的其他几个成员也跟着潘的领导。
(4)动拆迁安置产权住房的提供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书、超安置费用部分的发票或收据(安置费直接抵扣房款的,应由动拆迁单位提供补差的书面证明)、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非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另需提供符合计生的相关材料:如第二胎在2016年1月1日前出生的需要提供二胎准生证、二胎审批表及二胎申请理由材料等;
为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地州市住房公积金柜台业务已暂停办理,各中心采取“单位值守+居家办公+线上办理”工作模式,确保办公场所全面消毒、防疫措施有效落实、业务工作正常推进,做到线上服务“不断档”。疫情防控期间,广大缴存职工可通过网上业务大厅、手机App、12329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办理、查询业务,各中心将竭力保障线上渠道平稳运行,满足广大缴存职工业务办理需求。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 5号)等要求,2019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满足下列两种情形之一: